YY 0469-2011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
作者: 浏览次数:309212 日期:2023-07-12
1、外观:
口罩外观应整洁、形状完好,表面不得有破损、污渍。
2、结构与尺寸:
口罩戴好后,应能罩住佩戴者的鼻、口至下颌。应符合标志的设计尺寸及允差。
3、鼻夹:
1、口罩上应配有鼻夹,鼻夹由可塑性材料制成。
2、鼻夹长度应不小于8.0cm。
4、口罩带:
1、口罩带应戴取方便。
2、每根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点处的断裂强力应不小于10N。
5、合成血液穿透:
2mL合成血液以16.2kPa(120 mmHg)压力喷向口罩外侧面后,口罩内侧面不应出现渗漏。
6过滤效率:
1、口罩的细菌过滤效率应不小于95%。
2、口罩对非油性颗粒的过滤效率应不小于30%。
7、压力差:
口罩两侧面进行气体交换的压力差应不大于40Pa。
8、阻燃性能:
口罩应采用不易燃材料;口罩离开火焰后燃烧不大于5s。
9、微生物指标:
1、非无菌口罩应符合表1的要求。
表1 口罩微生物指标
细菌菌落总数 CFU/g |
大肠菌数 |
绿脓杆菌 |
金黄色 葡萄球菌 |
溶血性 链球菌 |
真菌 |
细菌菌落总数 CFU/g |
≤100 |
不得检出 |
不得检出 |
不得检出 |
不得检出 |
不得检出 |
≤100 |
2、包装上标志有“灭菌”或“无菌”字样或图示的口罩应无菌。
10、环氧乙烷残留量:
经环氧乙烷灭菌的口罩,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超过10μg/g。
11、皮肤刺激性:
口罩材料原发性刺激指数应不超过0.4。
12、细胞毒性:
口罩的细胞毒性应不大于2级。
13、迟发性超敏反应:
口罩材料应无致敏反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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